
新華網海南頻道1月14日電(記者卜云彤 侯建森)2010年起,海南省每年在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作為外貿發展專項資金,鼓勵重點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,提升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,促進外貿業務發展。
國務院近日發布《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提出發揮海南對外開放排頭兵的作用,全方位開展區域性、國際性經貿活動,使海南成為我國立足亞洲、面向世界的重要國際交往平臺。
14日,海南省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《海南省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。《辦法》提出海南省每年在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作為外貿發展專項資金,以貸款貼息、無償資助和獎勵三種方式,鼓勵重點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,提升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,促進外貿業務發展。
專項資金的扶持范圍包括:外貿出口新產品研發、出口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、國際物流冷鏈運輸體系建設;海南省企業境外投資合作、境外商務糾紛處理;企業設施和管理的改善;外貿人才培訓;國際貿易信息化網絡平臺建設和境外注冊專利;海南省組織的境外經貿活動、市場考察和開拓國際市場專項活動等。
據了解,海南省商務廳和財政廳將共同建立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制度,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、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內容進行檢查。
海南南海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1999-2020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金盤路30號新聞大廈9樓
電話:(86)0898-66810806 傳真:0898-66810545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966123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郵箱:nhwwljb@163.com
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:4612006002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:2108281
互聯網出版許可證:瓊字001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:瓊B2-2008008
廣告經營許可證:460000100120 瓊公網監備號:46010602000273號
本網法律顧問: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 李君律師
南海網備案號 瓊ICP備09005000號